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对乡村矛盾源头治理、定纷止争的独特优势,助力无讼村(社区)创建,津市法院保河堤人民法庭主动作为,积极联合药山镇、毛里湖镇司法所、派出所试行“庭所共建”调解工作,借力司法所、派出所参与地方党委治理、熟悉当地情况、维护当地治安的强大优势,架起纠纷调解的“桥梁”,系好矛盾化解的“纽带”,为双方当事人居中、公正调解,从源头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减少涉诉信访的可能,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再添一份助力。
秉承“我们多跑腿、当事人少跑路”的原则,2021年6月底以来,保河堤人民法庭与两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调解买卖合同、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30余件。药山镇某生态果业欠某农资经营户货款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拖欠一年之久,在多次催促无果后,农资经营户提起诉讼。保河堤人民法庭在了解案情之后,知晓药山镇司法所对当事人所在村的情况非常熟悉,遂与药山镇司法所一道往返数趟,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现场达成协议。
“碍于颜面,一直觉得没必要撕破脸皮,但欠款收不回我也十分苦恼。没想到法庭和司法所不怕麻烦,从中调解,不仅让我在家门口就要回了欠款,而且双方的关系不至于水火不容”。农资经营户满意的说到。(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邹金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