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调解了一起房屋征收行政案件,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行政纠纷。
某实验学校因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支付征收补偿款职责提起了行政诉讼,鼎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征收部门在《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通知书》中确定的附属设施补偿款确未支付给该学校,侵害了该学校的合法利益。承办法官通过了解学校的诉求,得知双方之前未就补偿款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补偿款一直未予发放;又通过向行政机关核实,双方对补偿数额的差异不大,又有类案判决作为参考,双方若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能减少诉累,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予以支付。同时鼎城法院向学校表明其无须通过诉讼,诉前就能解决矛盾,省时省力,学校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征收部门支付了附属设施补偿款,即时清结,纠纷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新年伊始,鼎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各团队开启“诉前调解模式”,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诉前调解多起房屋征收、工伤纠纷、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实质性地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减少老百姓的诉累。这起案件只是鼎城区人民法院办理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案件的一个缩影。2022年,鼎城区人民法院将响应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政策的号召,积极探索行政纠纷诉前调解、简易程序等工作机制,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为百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华商报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童成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