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向彭某发出支付令,这是新洲法庭发出的首份支付令。
2020年,被申请人彭某参与了申请人巴某公司旗下举行的活动,并获奖8000元奖金,但由于巴某公司财务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对奖金8000元重复汇款,随后巴某公司电话联系彭某返还多支付的8000元,但彭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沟通,后巴某公司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送达律师函,彭某仍拒绝返还8000元款项,遂巴某公司向新洲法庭申请支付令,要求彭某返还本金及利息。
承办法官经过审查后,认为巴某公司申请支付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随后向彭某电子送达支付令。彭某收到支付令后未提出异议,次日即将8000元返还给巴某公司。至此,让巴某公司苦恼了2年的不当得利纠纷就此解决。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能尽快使权利得到实现。申请支付令既能节约诉讼资源,又能节约当事人的成本和时间,不失为主张权利的一种很好的选择。(通讯员:石秀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