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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争做有“温度”的家事调解员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2-03-09 15:14:38
摘要: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马某与被告刘某在外务工相识恋爱,之后结婚生子,已经共同生活了10余年。近几年,双方因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漠。马某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果后,于2月20日再次走进法庭诉讼离婚。“不离,坚决不离,大不了鱼死网破”,刘某在电话中情绪激动吼叫。承办法官在安抚完李某的情绪后,约定第二天上午去刘某家中了解情况。次日,江法官和法庭调解员从挽救双方婚姻角度出发,引导...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马某与被告刘某在外务工相识恋爱,之后结婚生子,已经共同生活了10余年。近几年,双方因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漠。马某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果后,于2月20日再次走进法庭诉讼离婚。“不离,坚决不离,大不了鱼死网破”,刘某在电话中情绪激动吼叫。承办法官在安抚完李某的情绪后,约定第二天上午去刘某家中了解情况。次日,江法官和法庭调解员从挽救双方婚姻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回忆美好的时光,活泼可爱的孩子,夫妻共同创业的艰辛。夫妻二人黯然泪下。但刘某在思考一晚后,第二天打电话法庭,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女均由马某独自抚养,刘某享有探望权。

据悉,新洲法庭每年受理的家事案件均占总数量的百分之三十。为妥善处理好家事案件,新洲法庭始终坚持“慎判,多调,人和”的理念,不坐堂办案,不机械办案。对“婚姻至冰点”的案件,坚持用司法的温情温暖当事人,做到案结、事了、人和。2022年以来的新洲法庭受理的家事案件均已调解方式结案。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