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市法院判决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70多岁的原告因能证明在交通事故受伤后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法院支持其2万余元的误工费主张。
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前,原告兰奶奶在社区经营一家商店,销售食品、日用品及卷烟等。兰奶奶家庭条件困难,丈夫孩子都失去了劳动力,全家生活都靠兰奶奶开商店维持。2021年上半年,兰奶奶在路上被汽车撞倒导致腿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医生要求卧床休息,这次事故让兰奶奶无法再继续经营商店。
在当今社会,60岁以上的老人开店、务农、打零工等已经成为常见现象,虽然对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一般不应计算误工费,但该案中有证据证明兰奶奶受伤前有固定收入,符合因误工减少收入的情形,故法院支持其误工费主张。
拿到赔偿款后,兰奶奶特地托援助律师向法官表示感谢,称自己终于不用为家人们的药费和生活费担心了。(通讯员:熊英 刘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