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都在新疆工作,为了处理这个事情耗费了太多精力,新洲法庭的网上调解方式帮了我这个大忙,我和他也算‘面对面’把我们之间的事情给解决了。”签下调解笔录后,肖某感慨道。
肖某与赵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结婚初期感情尚可,育有一女,今年11岁。但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也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致使感情破裂,难以维系,双方均再无和好可能。现因疫情影响,双方无法回来办理离婚手续,于是向津市法院新洲法庭提起诉讼。新洲法庭调解员鲁秉政在了解案情事实及双方真实意愿后,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于是引导双方运用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视频连线,双方就婚姻是否存续、财产分配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通过“多元调解”平台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申请出具调解书。这起离婚纠纷圆满调解结束。(通讯员: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