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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法院:刚柔并济速执结,50万元执行款一月内到位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2-05-27 16:11:02
摘要: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一个月的奋战,最终成功执行到位50万元,维护了企业合法利益。在某沥青公司与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鼎城法院判令某集团支付某沥青公司货款50万元。因被告某集团未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拒绝支付,某沥青公司便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询,冻结了某集团十多万元,并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在这种情况下,鼎城法...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一个月的奋战,最终成功执行到位50万元,维护了企业合法利益。

在某沥青公司与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鼎城法院判令某集团支付某沥青公司货款50万元。因被告某集团未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拒绝支付,某沥青公司便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询,冻结了某集团十多万元,并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在这种情况下,鼎城法院本可以采取司法扣划方式强制执行,但考虑到司法扣划后会对被执行人银行办理贷款有一定影响,不利于某集团目前的生产经营,执行干警本着保护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初衷,并未直接进行扣划,而是积极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联系。

与被执行人某集团取得联系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先是搪塞应付,表示无法与负责人联系。经过执行干警不断释法明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执行干警表示,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并不意味着对被执行人的姑息纵容,对于人民法院生效的文书,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在必要情况下,将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甚至进行司法制裁,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将由被执行人自负。最终,某集团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某沥青公司履行了50万元的货款。经双方当事人申请,该执行案件已撤销公开。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在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以适当的强制措施达到适当的效果,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以更好的法律服务为辖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为营商环境的优化保驾护航。(通讯员:李锋)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