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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一个西瓜表谢意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2-06-15 15:48:27
摘要:“感谢法院帮我要回了赔偿款。天气热,我拿了个自己家中的西瓜,请法官同志消消暑”。当事人田某把西瓜放在津市法院新洲法庭调解室门口后,就迅速骑上摩托车,消失在马路尽头。原来,在新洲法庭干警的努力下,田某和熊某达成了75000元的赔偿协议,并由熊某一次性赔偿到位。2021年4月,熊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将步行的田某撞伤。田某被送至津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6天。因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熊某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认为费用过高...

“感谢法院帮我要回了赔偿款。天气热,我拿了个自己家中的西瓜,请法官同志消消暑”。当事人田某把西瓜放在津市法院新洲法庭调解室门口后,就迅速骑上摩托车,消失在马路尽头。原来,在新洲法庭干警的努力下,田某和熊某达成了75000元的赔偿协议,并由熊某一次性赔偿到位。

2021年4月,熊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将步行的田某撞伤。田某被送至津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6天。因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熊某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认为费用过高不再垫付。无奈之下,田某向新洲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熊某赔偿各项费用10万余元。

承办案件的法官组织驻法庭调解员同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到庭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陈述调解和判决利弊,裁判和执行的相关程序,促使各方当事人作出更理性的选择。最后在三方共同努力下,田某和熊某达成了75000元的赔偿协议,熊某三天内一次性赔偿到位。之后,熊某依约一次性赔偿75000元(含之前垫付款),该案圆满解决。

头顶法徽,当承其重。新洲法庭今后将继续发挥面向群众的优势,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调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让“西瓜”的甘甜滋润更多民心。(通讯员:江海兵)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