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夏以来,桃源县持续高温少雨的干旱天气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农作物生长,大量减产甚至绝收,如果再收不回售粮款,那对于农民们来说将是雪上加霜。11月2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帮22名农民收回了11万余元的售粮款。
据了解,2022年9月,袁某、曾某等人收割的稻谷按照0.9元每斤的价格卖给收购人官某,而官某未当场支付货款,在袁某、曾某等人的多次催讨下,官某承诺给付稻谷款,但一直未支付。辛苦耕作一番,竟然收不回该笔血汗钱,袁某等22人一怒之下将收购人官某起诉至法院,分别要求官某支付稻谷欠款1080元至37101.6元不等。
为及时保障种稻人的合法权利,减轻袁某等人的诉累,桃源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诉前调解机制,派出两个诉前调解工作组前往桃源县三阳港镇开展诉前集中调解工作,通过召集袁某、曾某等22人,与官某就货款偿还达成协议,调解人员向官某强调种稻人的不易,要求其尽快偿还货款,并释明庭前调解有利于缓解双方矛盾,且不需要支付诉讼费,有利于减轻其经济压力,促进其债务的及时履行。
最终,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袁某等22名种稻人与官某达成调解协议,官某于2022年11月11日前向22名种稻人给付上述欠款共计116 804.6元。
为确保协议的履行,22名种稻人分别与官某对上述协议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裁定上述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若官某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