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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提高知识产权意识需重视商标权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2-11-07 15:26:42
摘要:商标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消费者辨认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中小微型企业不断涌现,越来越多市场主体意识到品牌价值的重要性,对注册商标的维权日渐重视。图片源自网络近日,津市法院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尤为突出,案情均为侵权人在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所售商品链接或商品标签上使用了权利人注册的商标,这不仅对权...

商标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消费者辨认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中小微型企业不断涌现,越来越多市场主体意识到品牌价值的重要性,对注册商标的维权日渐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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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市法院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尤为突出,案情均为侵权人在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所售商品链接或商品标签上使用了权利人注册的商标,这不仅对权利人的商标声誉和公司经营造成消极影响,而且使消费者误认为侵权商品系权利人公司生产,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极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建设。

法官提示:保护商标权有利于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方面,电商平台应当尽到审核义务,对未获权利人授权的商标商品不允上架;另一方面,电商商家也应当提高商标品牌意识,正确使用已获授权的注册商标,禁用未获授权的他人商标,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者:津市市人民法院 李福君)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