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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法院4个集体和7名干警获全省先进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2-12-22 15:32:35
摘要:近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文,表彰了全省法院50个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其中,常德法院有4个集体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7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名单:安乡县人民法院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人民法庭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名单:王进军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律 伟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

近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文,表彰了全省法院50个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其中,常德法院有4个集体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7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名单:

安乡县人民法院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人民法庭

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

“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名单:

王进军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律 伟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刘思琴(女) 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方银 临澧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庭长

熊娅(女)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陈艳(女) 安乡县人民法院官陵湖人民法庭庭长

李世支 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近年来,常德市两级法院以及广大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推进新思想武装、新发展引领、新知识支撑、新机制保障、新作为司法“五新”法院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下一步,全市法院干警将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全市法院将以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深化“五新”法院建设,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范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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