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俩口就靠着几亩地生活,本来去年干旱收成就少,卖粮食的钱还差点没收回来。感谢法官帮我们在年前追回了售粮款,让我们能过个好年!”1月9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执结20起因售粮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曾某等20人领取7万余元售粮款后喜笑颜开,连连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2022年9月,袁某、曾某等人收割的稻谷按照0.9元每斤的价格卖给收稻人官某,而官某未当场支付货款,在袁某、曾某等人的多次催讨下,官某承诺给付的稻谷款一直未支付。辛苦劳作的血汗钱收不回,袁某等20人一怒之下将收稻人官某起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要求官某支付1080元至37101.6元不等的稻谷欠款。经过诉前调解,官某与种稻人协议于2022年11月11日前向20名种稻人给付售粮款,但官某逾期未履行全部欠款。于是袁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与官某沟通协商,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官某最终同意履行全部的欠款。
1月9日上午,在桃源县人民法院接待室内,执行局局长周永生向20名农户介绍粮款执行情况,随后承办法官陈虹依次与他们核对粮款明细和银行账户信息,一一确认后,拖欠许久的粮款终于发放到位。粮款到账之后,农户们露出了笑容,心中悬着的石头落了地,终于能安心过年。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再难也要办好。桃源县人民法院一直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强执行,保民生”,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桃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及时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畅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姚梓玥 李宜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