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红色锦旗,是53名上岸渔民的拳拳之心;
一句真挚感谢,是司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的生动实践。
2023年2月2日上午,正月十二,湖南西洞庭湖上岸渔民、汉寿县蒋家嘴镇的毛某、李某等4人,兴奋地为湖南省汉寿县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锦旗。毛某说:“如果没有法院这次雷霆执行,我们53个家庭就不会过上一个团圆年、安心年。”
原来,汉寿县法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岸渔民毛某等53人与袁某等3人合同纠纷一案,终于在1月19日、腊月二十八顺利执结,将41.8万元执行案款全部发放到上岸渔民手中。
上岸渔民给法官赠送锦旗
退捕上岸 为长江生态保护让路
常德市汉寿县,位于洞庭湖西侧,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的重要区县。毛某等53名申请执行人原为沙湖组捕捞队的渔民,其祖辈世代在西洞庭湖打渔为业。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需要,毛某等53名申请执行人一并于2008年移民上岸。
在国家政策允许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毛某等53名申请执行人于2011年与袁某等3名被执行人集资357万元入股青山湖有机鱼养殖,约定每年按股分红,并商议共同推举袁某等3人对渔场管理、提取分红金支付管理人工资。随着国家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需要,治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势在必行,由于青山湖渔场正处于西洞庭湖的核心区域,经过七年的经营,2018年国家启动拆除青山湖垸两围工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投资入股的青山湖渔场停止养殖。
养殖纷争 40余万合同款难兑现
由于青山湖渔场停止养殖,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入股的合同结算问题产生纠纷。2020年,双方经人民调解,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58.1万元,但实际只支付16万余元。后经多次催讨未果,53名申请执行人将3名被执行人诉至汉寿县法院,要求被执行人立即给付剩余的41.8万元。2022年10月,该案裁判依法生效,但是被执行人迟迟没有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2022年11月下旬,53名申请执行人正式向汉寿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经过网络查控发现,3名被执行人银行卡内只有几千元,根本无法通过划扣等措施直接兑现。执行法官正准备上门执行时,又恰恰遇到疫情封控等特殊情况,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联动执行 雷霆出击打击老赖
群众有需求,法院有行动。53名申请执行人都是平均年龄60多岁的老人,最高年龄已是82岁高龄,且大部分生活困难,这些分红款甚至是部分渔民的“救命钱”。由于疫情等客观原因,虽然案件暂时陷入了僵局,但是执行工作一刻也没有停止,执行法官将3名被执行人的家庭、财产等情况全部调查一清二楚,并研究针对性执行措施。
由于涉及上岸渔民切身利益,汉寿县委主要领导也高度关注。汉寿县法院专门成立执行专案小组,在人、财、物上给予全力支持,分管执行院长、执行局长等全面指挥,院长丁建英一线督导:“不能因为3名被执行人的狡猾躲避,我们就放松执行,50多名困难渔民的希望都在我们这里,一定要让他们感受到法院执行的温度、强度和速度。”
3名被执行人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以人在外地等为理由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先礼后兵”,兵分多路前往3名被执行人家中,向其发出“预通知”,告知其家人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要求规劝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可是,3名被执行人既不配合沟通,也拒不如实报告名下财产。于是,汉寿县法院依法作出罚款决定书,但是仍然“石沉大海”,农历小年后,3名被执行人仍旧不管不问。
汉寿县法院向上岸渔民发放执行款
随着春节的临近,执行工作更是快马加鞭。汉寿县法院一边安排执行法官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法说理、以法示警,一边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商请汉寿县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等支持,1月12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刑事立案。1月18日,3名被执行人安排家人将41.8万元案款打入法院执行专户。1月19日、腊月二十八,汉寿县法院将执行款全部发放到53名申请执行手中。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送锦旗的一幕。(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左龙 向丹 曾丰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