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某、肖某某、黑某某、麻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由鼎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覃红卫担任审判长,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荣明出庭支持公诉, 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鼎城区人民法院新招录的50余名书记员旁听了庭审,整个庭审持续近9个小时。
庭前,院长覃红卫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主持召开了庭前会议,拟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他以娴熟、精湛的审判业务技能驾驭庭审,合理把握庭审节奏,使得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规范严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此次庭审,是鼎城区人民法院贯彻司法改革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重要举措,对全体法官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效应,有利于深入推进该院司法改革和法官职业化建设,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张灿红 艾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