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件当事人彭某某将一面印有“您将司法为民践行在司法审理中,您将公平正义书写在裁定书里面,中国好法官 现代包青天”字样的锦旗送到鼎城区人民法院,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感谢。
2021年7月15日,冷某某与彭某某离婚纠纷案经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明确某某贸易公司股权由两人各自享有50%。2021年7月28日,冷某某到鼎城法院就公司股权归属问题对某某贸易公司、第三人彭某某提起诉讼。
鼎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的诉讼请求包含在雨花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的范围之中,而且该诉求实质上是在否定前诉的裁判结果,冷某某的起诉构成重复诉讼,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遂驳回了冷某某的起诉。冷某某不服法院裁判,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维持了鼎城法院的裁定。
每一面鲜红锦旗的背后,表达的不仅仅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公正办案的肯定与敬意,更是为法院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增添的一份动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每一个法院人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真实写照。(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张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