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提交的材料,今天就拿到了司法确认书,真的太方便了,谢谢法院提供的这个平台。”邹某拿到司法确认书后对桃源县人民法院推出的“道交一体化”平台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2023年2月,邹某驾驶电动车与驾驶摩托车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邹某受伤。经桃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此次事故由邹某负主责,李某负次责。由于李某拒绝赔偿,无奈的邹某只能将李某起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
3月26日,桃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受案后,承办法官考虑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电话联系李某,征得其同意后,引导双方次日在“道交一体化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并将该案委派给“道交一体化”调解员进行调解。
3月27日,工作人员将邹某提交的相关材料录入“道交一体化平台”,数据、材料即时共享同步,系统反馈快速赔偿测算结果,邹某、李某通过电脑端进入“道交一体化平台”便能查看测算结果。调解员在系统提供的赔偿值范围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为将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方法,桃源县人民法院推出“道交一体化”平台,当事人可通过手机端、电脑端使用。之后再由调解员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保证相关义务的履行。
桃源县人民法院推出的“道交一体化平台”,方便了群众诉讼,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公正、高效和便捷处理。(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胡楠 莫灵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