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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法院联合多部门化解行政处罚案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4-03 11:01:44
摘要: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田晓晖一行前往澧县司法局协调化解行政处罚案,在澧县司法局、澧县法院、澧县检察院的见证下,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负责人当场撤回起诉,一场耗时五个多月的行政纠纷化解划上圆满句号。2022年2月16日,澧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对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问题,遂于2022年4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田晓晖一行前往澧县司法局协调化解行政处罚案,在澧县司法局、澧县法院、澧县检察院的见证下,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负责人当场撤回起诉,一场耗时五个多月的行政纠纷化解划上圆满句号。

2022年2月16日,澧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对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问题,遂于2022年4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人民币21000元罚款、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某烟花爆竹零售店不服向澧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澧县政府经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原告某烟花爆竹零售店不服上述决定诉至鼎城法院,请求撤销案涉处罚决定。

现场化解争议前,田晓晖多次以电话方式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澧县司法局亦多次与澧县应急管理局及原告协调,寻求最优化解方案。化解争议当日,澧县检察院从法律监督的角度提出检察建议。田晓晖向原告阐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让原告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同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在办案中要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危害较小,认错态度较好的当事人采取柔性执法,既要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也要兼顾行政执法温度。

经多方协调,原告自愿接受被告澧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同时,考虑到原告因疫情影响,经营状况不佳、生活困难,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澧县应急管理局同意原告先行缴纳部分罚款,剩余的罚款再行缓交。原告遂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此次鼎城法院联合多部门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既体现行政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的人文关怀,又维护了行政机关执法权威,标志着鼎城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今后,鼎城法院将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交流互动,不断提高辖区内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彭煜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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