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我们是桃源法院执行人员,这是拘传票,现请你跟我们走一趟。”6月13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出现在衡阳市石鼓区某酒楼,在饭桌上拘留“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朱某。
原来,朱某拖欠申请人杨某13万元劳务工资不予偿还,被桃源法院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朱某,但他远在衡阳市且刻意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均无收获。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申请人杨某突然联系执行干警,说:“我给朱某发了短信,约他明天出来吃饭,商量一下这事到底如何解决,他已经同意了,到时候你们能来现场吗?”得知这一信息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连夜赶往朱某所在地——衡阳市石鼓区,做好异地执行准备。
次日中午,朱某前来赴约,刚落座准备倒水喝茶时,执行干警突然出现,将其团团围住,随后,执行法官对朱某进行了说服教育和耐心劝导,但朱某仍拒不履行,于是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我能把这顿饭吃完再走吗?”看着一桌没吃到嘴里的美味佳肴,朱某临行前向执行干警请求道。
“走吧,我们会给你安排其他的‘大餐’。”最终,朱某与执行干警们在高速服务区享用了一顿“泡面”大餐。申请人与执行干警的巧妙配合,让这场饭局“诱捕”行动顺利完成。
虽远必行、虽难必攻,桃源法院将强势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损害胜诉权益的失信行为,切实将申请当事人的“纸上胜诉权益”兑换成“手中的真金白银”。(伍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