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夕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多年未偿还借款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7年7月,被告王某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周转,向原告刘某某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月息2分支付,并未对还款日期作出具体约定。在短暂按照约定偿还利息后,王某某再未偿还欠款,期间刘某某找人从中调和,王某某口头答应还款却仍未有所行动,后刘某某多次找王某某催讨债务,王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刘某某于2023年4月21日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阅卷后,多次找双方了解情况,当得知双方是关系要好的熟人后,认为通过调解解决,可以避免矛盾升级,且达到良好的社会与法律效果。调解过程中,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说理,同时以法融情,劝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承诺2024年4月30日前将50万本金分3期偿还,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最终两人握手言和,和好如初。(邹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