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建房废弃渣土堆放问题,让原本和睦的邻里产生纠纷。为充分了解案涉土地的具体情况,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阳人民法庭法官前往龙潭镇黄伞坡村进行现场勘查,同时邀请了当地司法所所长、“五老”调解员、乡镇干部等人参与,并就地开展诉前调解。
原告邹某与被告国某系桃源县黄伞坡村同组村民,二人的田地相邻。2018年,国某修建房屋时,未经原告同意,便将修房时所挖的渣土倒入原告的农田里,致使其农田五年无法耕种。为此,两家人多次发生矛盾,镇、村多次调解未果,后邹某将国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国某将农田恢复原貌,并赔偿损失。
法官前往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
勘查现场
法官现场勘查争议土地
法官等人前往原告家中
法官与当地司法所长、“五老”调解员、乡镇干部在原告家中
法官听取被告意见
收案后,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法官立即前往田间地头现场勘验、测量,并认真听取双方关于争议焦点的意见。在吃透案情、理清思路后,法官认为邻里纠纷如果仅用一纸判决无法彻底解决矛盾,遂联合龙潭司法所所长赵洪浩、龙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邹维忠及当地“五老”调解员李仁忠就地开展诉前调解。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为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经过各方的合力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多年的积怨终于得以化解。(伍梦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