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建英
厚土催叶茂,新芽育希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汉寿法院聚焦经营主体需求,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通过扎牢政治“根”,树稳法治“干”,展扩联通“枝”,丰盈惠企“叶”等具体措施,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保驾护航。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扎牢政治“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业务知识等的学习培训,开展全院干警整治损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清自查,确保全院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和保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融入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三是周密部署安排。先后出台《优化诉讼服务十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执行举措》《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优质服务规模工业企业护航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等文件,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力量。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树稳法治“干”。好的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法院必须当好法治“护航人”。建立“绿色通道”。设立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打造专业化团队。明确民二庭负责涉企案件审理,组建涉企案件审理团队,提高审判绩效。执行局成立涉企案件执行团队,高效服务企业发展。推进效率型审理。坚持效率优先、公平保护原则,对涉企案件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平均办理周期一般不超过40天,提高涉企诉讼审理效率。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展扩联通“枝”。多方“联动”。建立交管部门协助扣车、金融机构冻结银行账户、公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活动轨迹等联动长效机制,推动涉企案件有效执结。主动“联企”。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重整案件审前沟通。开展“百名法官联百企”工作,问需于企、送策于企。落实“联防”。印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60条》,为重点涉诉企业专属定制《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切实有效防范企业重大诉讼风险,让企业家对法治有更多的获得感。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丰盈惠企“叶”。既能助企又要护企。开展“助企专项行动”,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加大民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的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既遵法度又存温度。对于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强化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既畅沟通又广传播。畅通审执工作进行时的双向对话,积极倾听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涉企案件执行工作的建议,同时借助多种新媒体平台跟进“湘执利剑”涉企案件执行跟踪报道,扩大影响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法治氛围。(来源:湖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