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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法院:直播淫秽“表演” 两被告人被判刑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8-18 15:58:02
摘要:网络直播因门槛低、收入高让众多年轻人趋之若鹜。因为“来钱快”,两女子竟在直播间公然进行淫秽色情表演。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案情简介2020年,被告人周某某、程某下载了某赌博平台APP的直播软件并分别注册了直播账号,直播期间两人分别收入23万、18.5万。直播过程中,如果打赏达到一定数额,平台主播会进行“大秀”(淫秽色情表演),平台给予的报酬包含每天的基本工资和定期结算的...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全民直播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现象。因为“门槛低、来钱快”,两女子竟在直播间公然进行淫秽色情表演。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

案情简介

2020年,被告人周某某、程某下载了某赌博平台APP的直播软件并分别注册了直播账号,平台给予的直播报酬包含每天的基本工资和定期结算的打赏提成,直播期间两人分别收入23万元、18.5万元。直播过程中,如果打赏达到一定数额,平台主播会进行“大秀”(淫秽色情表演)。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分别对两人在上述APP中的直播视频进行了提取和固定,经鉴定,期间被告人周某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表演的视频文件共计22部,程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表演的视频文件共计20部,周某某、程某在进行上述淫秽表演期间的提成收入分别为23322元、16603元。

案发后,被告人程某经传唤后到当地派出所主动投案,被告人周某某被当地公安局抓获到案,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还分别退缴了违法所得。

法院判决

鼎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程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被告人周某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对被告人程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说法

直播间不是“自留地”,更非法外之地。任何罔顾道德底线、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被惩处。同时法官也提醒网络直播观众,若发现平台涉嫌低俗色情表演或传播淫秽物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坚持依法上网,依法用网,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争做网络文明的建设者。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