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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渡槽被撞“受伤” 高效调解保农忙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8-24 15:52:20
摘要:渡槽是指输送渠道水流跨越河渠、溪谷、洼地和道路的架空水槽,通常架设于山谷、洼地、河流之上,用来把远处的水引到水量不足的城镇、农村以供饮用和灌溉。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而这起事故受伤的不是人,正是渡槽。据了解,今年7月,张某驾驶一辆运输木材的货车经过桃源县双溪口镇某路段时,由于车厢上的木材堆放过高,将路面上空横架的渡槽撞毁,该事故经交警大队现场勘验,出具道路...

 

渡槽是指输送渠道水流跨越河渠、溪谷、洼地和道路的架空水槽,通常架设于山谷、洼地、河流之上,用来把远处的水引到水量不足的城镇、农村以供饮用和灌溉。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而这起事故受伤的不是人,正是渡槽。

据了解,今年7月,张某驾驶一辆运输木材的货车经过桃源县双溪口镇某路段时,由于车厢上的木材堆放过高,将路面上空横架的渡槽撞毁,该事故经交警大队现场勘验,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该渡槽属于双溪口某村所有,该村支书找到张某要求其进行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起诉至漆河法庭。

收到诉讼材料后,法官立即前往事故现场查看,了解到该渡槽已修建30余年,承载着该村一千余亩农田的灌溉工作,如果不尽快开展修复工程,可能会影响到即将到来的农忙时节的用水问题。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张某与村委会进行协商,村委会要求张某承担全部修复费用,而张某认为该渡槽已是一座危桥,只愿意承担部分修复费用。

因双方差距过大,办案人员果断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考虑到该渡槽使用年限久远,建筑材料已老化的情况,要求张某独自承担修建一座新渡槽的费用显失公平,最终确定由被告自行购买材料、组织人员施工,原告在施工完成后支付被告部分费用的调解方案。事后张某积极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修复义务,在半个月内将渡槽修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渡槽已正常投入使用。(李佳霏 伍梦霞)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