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老年,子女不在身边,愈加孤独,渴望有个老伴共度余生,然而,本是一段幸福黄昏恋,却因为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起了纠纷。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老人恋爱期间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
年过六旬的袁某是当地一个包工头,自早年离婚后,这些年一直是一个人生活,2020年年初,他在网络上邂逅了与自己年龄相仿、同样单身的王某,两人的家相距不远,很快见了面。袁某能说善道,王某温柔体贴,两人迅速谈起了黄昏恋。相处几个月后,两人因性格问题分开了。原以为故事就此画上句号,但是近日,王某却向法院起诉,要求袁某返还双方恋爱期间的借款16000元。
“当时他说自己需要资金周转,我二话没说就转了50000元给他,谁知他还了34000元后就再联系不上了,我找了他两三年,他一直躲着我,我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法院起诉他。”王某一边向法院工作人员哭诉,一边拿出了袁某向其出具的借条。
随后,经过多方联系,被告袁某终于来到了法院,并表示恋爱期间确实曾经向王某借款用于发放工人工资,但是已经偿还完毕了,双方在同居期间还有其他经济往来,他认为自己现在不欠王某的钱。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在征求双方同意后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王某情绪十分激动,声称自己被袁某骗了,要袁某还钱,人民调解员随即选择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安抚王某安情绪后,与双方一笔一笔的仔细核对了两人交往期间的经济往来金额,最后确认袁某确实需要向王某返还人民币10000元,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追求爱情固然重要,但是交往关系处理不好也容易引发一些问题,尤其涉及到金钱往来时,男女双方应尽量保持独立,在特殊情况下确实双方存在大额金钱往来的,借款一方也应当保存借条或交易明细,避免双方日后发生经济纠纷时无据可依。(熊淋 伍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