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9-14 17:42:49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购物日益盛行,平台经济飞速发展,同时,侵害知识产权的仿制品也有逐渐泛滥的趋势,这不仅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更冲击了市场经济秩序。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被告彭某的儿子杨某未找到合适工作,便使用彭某的身份信息在某平台注册开设“某某浩瀚屋”店铺,该店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某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图书。...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购物日益盛行,平台经济飞速发展,同时,侵害知识产权的仿制品也有逐渐泛滥的趋势,这不仅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更冲击了市场经济秩序。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

被告彭某的儿子杨某未找到合适工作,便使用彭某的身份信息在某平台注册开设“某某浩瀚屋”店铺,该店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某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图书。某公司先后向某平台发送律师函,要求某平台采取合理措施,停止该店铺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某平台在收到律师函后只对相应的侵权商品ID予以禁售,并未对其店铺资质进行审查,也并未停止该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平台未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该店铺还在继续销售侵权商品,应当与彭某承担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购物者与商家之间的桥梁,应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治理,对商家的资质及经营许可证尽审查、核验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刘伟明)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