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2名聘用制司法警察(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限本市户籍或在安乡县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6.高中及以上学历,警校相关专业毕业、退伍军人、有武术特长或部队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服从安乡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10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于报名期间到安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11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36-4332288。
(2)邮寄报名:于报名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邮寄到安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36-4332288。
3.报名材料:填写《安乡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从安乡法院网(http://axxfy.hunancourt.gov.cn/)下载,报名者须交本人近期1寸红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经历相应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1.由安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分为测试和面试)
1.测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测试:
聘用制司法警察: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往返跑10米×4、步法与立定;体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60%。
2.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3.经过面试的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根据需要,在规定的计划数内,报请本院党组同意,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安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用工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安乡县人民法院组织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及试用期
1.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察劳动合同期限均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高中、专科学历2600元/月,本科学历2800元/月。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2. 按本院干警标准提供工作餐。
3. 原则上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来源:安乡法院
编辑: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