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一行前往津市监狱,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杨某破坏监管秩序罪一案,监狱服刑人员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22年8月,杨某身为服刑人员,无视监管法规,先后多次殴打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狱的正常管理秩序,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庭审中,杨某对上述事实主动承认、认罪伏法。经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服刑期间,多次殴打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杨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从宽、从轻处罚;杨某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应当从重处罚,故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后,法官以案为例、以案释法,直观地向旁听人员诠释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犯罪构成、定罪量刑,以及狱内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教育警示在押人员端正思想、服从管理、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高千智 傅金蝶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