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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11-30 10:12:17
摘要: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太子庙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辖区内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仅经过4个工作日。甲、乙公司有长达16年的业务合作关系,乙公司多次在甲公司订购纸箱,用于包装自家公司产品对外销售。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甲公司三次运送纸箱至乙公司,货款共2.8万余元,但乙公司一直拖欠未付,因此甲公司诉至汉寿县人民法院。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约双方到法庭进行协调。协调时,乙公司称甲乙双方...

 

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太子庙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辖区内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仅经过4个工作日。

甲、乙公司有长达16年的业务合作关系,乙公司多次在甲公司订购纸箱,用于包装自家公司产品对外销售。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甲公司三次运送纸箱至乙公司,货款共2.8万余元,但乙公司一直拖欠未付,因此甲公司诉至汉寿县人民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约双方到法庭进行协调。协调时,乙公司称甲乙双方保持了十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每次都是甲公司将纸箱送到乙公司,乙公司签收后按照甲公司标明的价格支付货款。2022年10月,乙公司核账时发现,甲公司纸箱的单价远远高于同期其他公司提供的纸箱单价,但质量却和其他公司没有区别。

甲公司表示,原材料受疫情影响价格上涨,导致制作成本增加,就随之上调了纸箱单价。合作期间,乙公司也曾因价格因素与甲公司中断过交易,选择了其他公司定制纸箱。后来乙公司仍然选择采购单价较高的甲公司产品,也是因为甲公司的质量过硬。陈述时,甲公司还不禁向乙公司发出了“我们十多年的业务合作,出现过一个存在质量问题的纸箱吗?”的“灵魂拷问”。

承办法官见乙公司未对纸箱质量提出异议,趁热打铁对乙公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一分钱一分货”到“货比三家”,从诚信经营到甲乙“共赢”,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乙公司当场一次性付清货款2.5万元及诉讼费。

就公司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而言,本案标的较小,但诉讼案件长期未决仍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少麻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成本的增加、矛盾的激化等等。本案从立案到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仅经过4个工作日,实现了矛盾冲突的源头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治力量。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旷博升

编辑: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