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中老年人到津市法院咨询:“网上说只要转账记录就可以起诉别人要他们还钱?”“某某欠我钱,我要起诉他,你们给我立案。”没有债权凭证、转账记录等任何证据,甚至连对方的身份信息也没有,老人不听不信法院工作人员的解释,只是一直重复“网上说……网上说……网上说不论是什么时候的借款,只要来法院起诉你们就要立案。”
法官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在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借条这种债权凭证才是最重要的证据,如果只有转账记录,在法律上仅能证明转账人给收款人转了一笔钱,并不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还款或是其他用途,如果这笔转账记录附带了备注注明转账用途则另当别论。常常有当事人说:“我不懂法,在借钱的时候不知道还要打欠条。”“借钱的时候和对方关系还好,觉得没必要打条子。”自己的借款行为需要自己承担风险。
网络上除了正确的科普内容,还有博流量不负责的虚假言论,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言论,要学会保持理性思考,明辨是非。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津市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刘智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