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庭长你好,我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我这边有一个大棚垮塌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急需法院协助处理。”3月15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庭长饶胜兰接到了来自辖区内司法所的求助电话。
原来,2024年2月初,湖南西北部遭受了几十年一遇的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高某的丈夫周某在对一处农贸市场进行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的过程中,铁棚因积雪突然垮塌,刚好砸中周某,后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家属悲愤欲绝,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当地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和责任问题等发生很大争议,为了保障调解的公正性和法律效力,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向法院寻求法律支持和指导。
接到协助请求后,法院高度重视,饶胜兰第一时间向其详细解释了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依据,引导双方合理合法合规进行调解。
在法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经过多轮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随后,饶胜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调解协议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正、有效。
司法确认程序结束后,饶胜兰还和当地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对接,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解释,确保司法确认的后续工作得到妥善处理。
目前,高某已收到第一、二期赔偿款共25万元,3月15日上午,她特意来到陬溪法庭,向饶胜兰表达谢意:“饶法官,那天您给我解释法院的司法确认程序时,我还有些将信将疑,以为只有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矛盾。现在,对方按时支付了赔偿款,我心中的大石头也终于落了地,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你们法官的关怀和尊重,实在是太感谢了。”
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充分借鉴枫桥经验,注重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作用,与辖区内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保持常态化合作,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联动调解模式,2023年,成功化解了147起矛盾纠纷,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熊淋 伍梦霞
编辑: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