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100余万货款当场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涉诉企业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据悉,2021年11月,桃源某建材公司与桃源某建筑公司依法签订了《干混砂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向建筑公司供应干混砂浆材料,货款月结。该合同签订后,建材公司依约向建筑公司供应了干混砂浆材料,货款金额共计300余万元。建材公司为桃源某建筑公司开具了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双方根据《发货单》办理了《供货结算对账单》确认手续。建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欠建材公司货款100余万元。由于建筑公司迟迟未付余款,建材公司迫于资金压力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询问了双方对于货款数额是否有争议,以及未支付的原因。建筑公司方表示双方系对付款方式是否是分期有分歧,而且由于公司债务较多,举步维艰,很难将货款支出。
承办法官考虑到因双方均为企业,且货款数额出入较小,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数次沟通,最终双方对付款数额达成一致,建筑公司当场向建材公司支付100余万货款,建材公司撤诉。
自2023年以来,因为货款支付问题导致的涉企纠纷不断,不能收回货款已成为企业经营的一大难题。桃源法院将继续从细微处着手、积极沟通,用心用情办好每个涉企案件,化解涉企纠纷,为助力桃源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张曼 伍梦霞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