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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迎春一行调研津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4-05-24 17:56:33
摘要:5月23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迎春一行到津市市人民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令军及相关班子成员陪同调研。谢迎春一行参观了新洲法庭和保河堤法庭,实地考察了两个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置、司法质效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法庭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及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困难。曾令军表示,津市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此...

 

5月23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迎春一行到津市市人民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令军及相关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谢迎春一行参观了新洲法庭和保河堤法庭,实地考察了两个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置、司法质效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法庭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及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困难。



曾令军表示,津市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创建工作,有决心、有信心,也有动力做好此项工作。津市法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创建标准,根据法庭实际延伸服务,从参与基层治理、环村保护等方面发力,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活动,打造特色法庭。



谢迎春对津市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所做的工作予以肯定,他表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要做到“三个有三个无”:要有办案条件、有司法质效、有法庭特色,要无安全事故、无错案、无违法乱纪。就下一步法庭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要抓好主责主业。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注重实质化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延伸职能促推诉源治理,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三是要抓好法治宣传。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做实普法宣传,努力打造具有特色和亮点的工作品牌,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取得实效。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黄晶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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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