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道路法庭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原告是一名网约车司机,被告是一名刚毕业工作的小伙子。两人在2024年年初暴雪天发生追尾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由于天气特殊,小伙子留在了现场处理两台车辆,原告第一时间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期间小伙子出于关心多次电话询问原告身体情况如何,原告当时在做各项检查心情不佳便未接被告电话,两人因此生了隔阂。后续对车辆维修期间原告的误工损失,两人一直商量无果,遂原告诉至鼎城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本案后,通过翻阅卷宗、电联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厘清事情原委后,初步掌握了当事人内心真实的想法,认为双方是在沟通上有误会而导致矛盾产生,有调解的可能性,遂约好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进行调解。双方见面后,原告认为被告不想承担责任,被告认为原告态度冷漠拒绝沟通,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见此情形只能将双方分开,进行“背对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妥善安抚双方情绪。对于原告,法官指出事故发生后被告的行为可以看出其想解决问题的态度,被告并未逃避责任,当前两人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解决纠纷。对于被告,法官肯定其积极沟通的做法,也向他详细说明了原告前期态度不佳的原因和因误工产生的损失,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同时聚集双方矛盾纠纷的焦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利害关系,还搜索了公开发布的类似案例及判决供当事人参考,进一步解答当事人的疑惑。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双方逐步化解矛盾,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误工损失,并向原告真诚的致歉,原告也为自己态度不佳表示了歉意,两人握手言和。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案结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下一步,鼎城法院将继续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婷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