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在白衣镇石板滩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现场邀请了多名社区干部和群众旁听庭审,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2024年4月,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邓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队认定,李某、邓某均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李某遂诉至法院。新洲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并与双方充分沟通,发现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当事人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法规的认识不足的情况,这也是辖区内交通事故时常发生的重要原因,故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进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开庭过程中,双方充分的发表了自己的诉辩意见,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通过法庭询问对焦点事实予以查明,充分保障了双方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新洲法庭以本次巡回审判为契机,通过“开庭审理+庭后普法答疑”的模式,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下一步,津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加大上门调解、巡回审理及就地裁决力度,强化巡回审判在便民诉讼、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方面的综合效能,不断提升辖区内居民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胜
编辑: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