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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不签合同?桃源法院:当心血汗钱打水漂!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5-03-14 11:26:27
摘要:满心欢喜购置新房,在装修公司的花言巧语下爽快付款,结果装修公司以“材料费涨价”、“人手不足”等各种理由停工,甚至彻底“撂挑子”跑路。你是否有过这样的装修经历?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为各方当事人及时止损,让搁置一年多的装修重启,守护了一个家庭的安居梦。据悉,2023年4月,郝某一家将自建房屋交由鄢某经营的桃源某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当日郝某向鄢某支付定金10 000元,双方口头约定,...

满心欢喜购置新房,在装修公司的花言巧语下爽快付款,结果装修公司以“材料费涨价”、“人手不足”等各种理由停工,甚至彻底“撂挑子”跑路。你是否有过这样的装修经历?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为各方当事人及时止损,让搁置一年多的装修重启,守护了一个家庭的安居梦。

据悉,2023年4月,郝某一家将自建房屋交由鄢某经营的桃源某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当日郝某向鄢某支付定金10 000元,双方口头约定,包括水电、地面、墙面、吊顶、灯具、五金、卫浴、木工、漆工等装修项目全部包干价格250 000元。此后,郝某一家又向鄢某转账预付215 000元。鄢某的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进度缓慢,自2023年4月起施工至2024年9月仅完工水电和地面砖工程,且长时间停工,期间郝某多次催促鄢某施工,但鄢某以各种理由推诿。郝某一家认为,鄢某及其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遂将向鄢某及其公司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共计225 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郝某一家与鄢某就已完工的装修工程量发生激烈争执,郝某一家认为鄢某完成的装修量只有总工程量的30%,鄢某认为其公司完成的装修量已达到总工程量的80%,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差异巨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那装修量到底占总工程量的30%还是80%呢?郝某只得请来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经评估,鄢某公司完成的装修量为78 569元。

看到评估报告,鄢某的态度瞬间转变,承办法官成热打铁,一方面向郝某一家告知因未签订书面合同仅有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败诉风险,另一方面向鄢某告知其公司停工行为造成的郝某一家损失可能承担的责任,经过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双方解除案涉合同,鄢某及其公司返还郝某一家款项135 000元。

调解完毕,郝某长舒一口气,感叹道:“终于可以重新找装修公司装修了,为了打官司一直保护着现场,都不敢打破现状。”承办法官叮嘱道:“要找资质齐全、信誉度高的公司,记得规范签署合同!”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装修纠纷频发的背后,折射出市场规范与法治意识的“双重缺失”。法治社会不会让诚信者吃亏,但也绝不鼓励“道德裸奔”的冒险行为。当每个消费者都能拿起法律武器,当每个商家都敬畏契约精神,我们离“装修无忧”的愿景才会更近一步。装修时请记住:签一份规范合同,胜过十次事后维权;留一份完整证据,抵过百句口头承诺。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周宏圣

编辑: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