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把庭审现场搬到纠纷发生的现场,就地巡回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完成赔偿款给付,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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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原告文某受雇为被告赵某1建房,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跌落致伤。事故发生后,文某就损害赔偿问题,先后与房主赵某1、包工头赵某2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文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发现,原被告均为同村村民,案件牵涉邻里乡情。如果简单一判了之,案结事难了,很可能进一步加剧邻里隔阂,影响日后相处。为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讼负担,陬溪法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法庭干警联合村委会搭建简易庭审场地,邀请村干部及周边村民到场旁听,让司法服务直达群众身边。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答辩,围绕案件事实、责任认定、赔偿数额等核心争议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两名被告释明劳务关系下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厘清责任边界;另一方面,引导原告理性表达诉求,树立合理的赔偿预期。
在法官情理法相融的疏导劝解下,双方尖锐的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摒弃隔阂、互谅互让,最终敲定调解方案。两名被告当场足额给付全部赔偿款,当事人握手言和,这起历时一年的侵权纠纷,在乡间院落内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行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等便民机制,下沉办案力量、贴近基层群众,用接地气、有温度、高效率的司法处置民生矛盾,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卢若阗
编辑:邱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