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与汉寿县人民法院通过跨域立案的方式,成功地为当事人袁某办理了跨域立案手续,打通了司法便民服务的“高速公路”,真正实现了让当事人在家门口立案,司法便民利民成为现实。
袁某是汉寿县某乡村民,2016年在常德市鼎城区与曾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袁某受伤,经常德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鼎城区交警大队认定曾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故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在常德市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市法院进行了跨域立案试点工作,于是袁某就近前往汉寿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经初步审查,确定本案管辖权归属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汉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将起诉材料电子版通过跨域立案平台移送给被告住所地所在的鼎城区人民法院,鼎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审查后,随即将立案受理材料扫描回传,由汉寿县人民法院打印后代为送达原告。
整个跨域立案工作非常方便快捷,大大减少了袁某两地奔波之累,节约了时间及诉讼成本,受到了袁某的称赞。(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李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