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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法院:正式启用电子卷宗系统 提升信息化办案水平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1-05 17:21:01
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精神和上级法院关于电子卷宗系统推进工作安排部署,为加强审判业务管理,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2018年1月2日,武陵区法院建立的电子卷宗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电子卷宗系统顺利投入使用,武陵区法院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鲁祖方要求各部门确保“三个到位”做好这项工作:一是硬件投入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精神和上级法院关于电子卷宗系统推进工作安排部署,为加强审判业务管理,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2018年1月2日,武陵区法院建立的电子卷宗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为确保电子卷宗系统顺利投入使用,武陵区法院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鲁祖方要求各部门确保“三个到位”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硬件投入到位。配备专门的电脑、高速扫描仪、打印机、订卷器和具有安全保密防护功能的电子卷宗光盘刻录设备,确保电子卷宗制作安全保密。达到上级法院要求的设备采购安装到位,工作场所布置到位。

二是人员配置、培训到位。各部门安排计算机操作熟练、工作积极性高、责任感强的同志为电子卷宗制作人员。组织集中培训学习,认真研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确保熟练掌握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和应用。

三是工作管理到位。进一步明确电子卷宗管理部门、制作的主体、时限、标准、检查、应用等。立案庭负责对立案案件材料进行扫描和录入,办案人员负责办案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案件材料的扫描和录入,要保证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生成,便于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随时随地浏览。建立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质量检查通报制度。将电子卷宗制作率和完整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定期通报,兑现奖惩。

电子卷宗系统的运行,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办案质量,也是武陵区法院司法为民的又一有效举措。法院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权利保障的能力,都必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记者:刘玺东 )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