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津市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家和万事兴”是人们对婚姻家庭生活的共同愿望和美好憧憬。从相识、相恋到成为合法夫妻,都曾有好好过日子的规划和设想,更何况是再婚夫妻,双方有过一次婚姻经历,更懂得如何珍惜经营第二次婚姻。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当婚姻因故出现裂痕,感情陷入危机,双方应该珍惜缘分,努力挽救,善于修复。法官衷心希望你们静下心来,积极沟通与交流,用真情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温情去解决问题,珍惜身边人,彼此尊重与包容,勿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携手共度人生。
王某与李某系再婚夫妻,婚后因琐事发生纠纷且沟通不畅导致矛盾产生。承办法官认为,双方之间无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存在修复的可能,遂给双方发出如上内容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让双方当事人冷静30天,同时还对双方在冷静期内的行为进行约束,目的是促使他们在冷静期内进行感情修复,化解婚姻家庭危机。(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