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常德市两级法院全力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执结一大批执行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武陵区法院审理拒不执行裁判罪案件
7月5日,记者从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至6月,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7880件,执行到位金额 10.63亿元。司法拘留348人,罚款18人次,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36件,判决6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2483人。
一方面,该院大力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时间、精力和有效资源,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打击“规避”和“拒执”行为,采取“集中执行、快速反应、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方式,重点突出打击有钱赖账、欠债高消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恶意行为,例如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在规定的期限拒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和司法拘留,共司法拘留348人、罚款18人次。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协作,依法追究抗拒执行人的刑事责任,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36件,目前已有6人被判处刑罚。6月28日,被告人朱某因拒不执行裁判罪被武陵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原来被告人朱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查封其名下一套房屋后,请求法院解除查封,谎称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便立即偿还欠款,但是被告人朱某却私下将该房屋以72万元出售,获得房款后就玩起了“失踪”,今年6月检察机关指控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另一方面,该院积极向地方党委等部门汇报执行工作情况,争取执行救助资金626万元,对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施救助。2016年12月,原告孔某某为被告何某某、孔某某提供劳务扛树时,一辆正在施工的挖地机将树挖倒,原告孔某某被砸伤,住院治疗15天。法院判决被告何某某、孔某某赔偿各项损失102000元,但是被告无可供执行财产。由于原告基本无劳动能力,收入微薄,家庭经济困难,鼎城区法院帮助先期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同时,石门、桃源、汉寿、澧县、安乡、临澧、津市等法院多次收到当事人锦旗,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感谢。(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燕岩山、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