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作法消灾、施法变钱”手段多次在农村骗取老年人钱财的案件。
被告人胡某曾多次因盗窃、诈骗被判刑,然而出狱后仍然不知悔改,重操旧业,流窜于各乡镇,寻找单独在家年纪较大的老年人下手。2015年某日,胡某窜至本县理公港镇徐某家,以借锤子修摩托车为由与徐某搭话,说徐某有 “血光之灾”, 他可以帮徐某“隔”(“作法消灾”)一下,接着就用右手大拇指在徐某鼻梁上往眉毛边一推,然后问徐某睡在哪里,之后进入徐某卧室,盗走徐某放在卧室床上靠墙的一块木板上的1800元钱,在枕头下放一个红包,里面是几张纸。2016年7月某日,胡某与另一人来到桃源县佘家坪乡韩某家中,胡某以收树为名与韩某搭话,并以给韩某消灾、变钱为名取得其信任,韩某将现金6000元交由胡某放入红包礼盒以变出更多的钱,胡某趁韩某不备将红包调换,之后借口给韩某去“作法消灾”而逃离现场。胡某利用相同手段多次骗取、盗窃老年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官寄语:在科学日益进步的今天,迷信诈骗却仍在百姓生活中屡见不鲜。行骗人利用农村留守老人多,青年多在外务工,大多数老年人又对迷信的说法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实施诈骗,套取受害人信息加以利用,增加受害者对行骗人的信任度。人们一定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切莫随意回应陌生人的搭讪,以防落入圈套,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罗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