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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挚友因借钱对簿公堂 法院庭前会议助找回友情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9-28 08:53:47
摘要:9月26日,桃源县法院通过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本是一对挚友的原、被告调解,助力两人紧握双手,重拾友情。原告赵某与被告老吴20多年前就在一起共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2014年2月,老吴因做茶叶生意,急需资金,赵某爽快地借给了他100万元。之后老吴断断续续给赵某偿还4万元。2016年,赵某考虑诉讼时效问题,要求老吴重新立据,给他重新出示了100万元的欠条,但2014年的借条未销毁。老吴此后由于经营不景气,一直未还款,与心急催还债...

9月26日,桃源县法院通过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本是一对挚友的原、被告调解,助力两人紧握双手,重拾友情。

原告赵某与被告老吴20多年前就在一起共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2014年2月,老吴因做茶叶生意,急需资金,赵某爽快地借给了他100万元。之后老吴断断续续给赵某偿还4万元。2016年,赵某考虑诉讼时效问题,要求老吴重新立据,给他重新出示了100万元的欠条,但2014年的借条未销毁。老吴此后由于经营不景气,一直未还款,与心急催还债务的赵某多次发生争执,直至赵某将老吴起诉到法庭。

承办此案的法官知晓两人的情况后,决定用庭前会议来促进双方友好沟通,实现和解。沟通之初,两人分歧很大。原告赵某主张本金是100万元,利息要按每月2分计算至现在;而被告老吴只认可本金94万元,没有约定利息。赵某急了,拿出前后两张都是100万元的欠条摔在老吴面前,质问94万元是从何而来!老吴回应道,2014年2月借钱时只收到98万元,预先扣除了2万元,之后偿还了4万元,所以本金就是94万元。

看到原、被告你来我往,纷争难解,法官认真听、仔细审查证据后,已然胸有成竹。法官指出,赵某出于朋友感情,在没有任何还款保障的前提下,毫不犹豫地借给老吴资金,迄今过去了四年时间,老吴自认的还款只有4万元,如果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赵某得到的收益肯定不止4万元,因此,老吴要体会到赵某的朋友之情。在法官的以案说理以及借助两人多年朋友之谊的感召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老吴偿还赵某100万元,今年12月还清,赵某主动放弃了此前的利息要求。

两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后,老吴走上前去,握住赵某的手诚挚地表示了歉意和感激,同时感谢法官运用庭前会议的方式,给一对挚友提供了一个重拾友情的平台。(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朱愈才 李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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