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赖”在三层别墅,
4年来不交租不退房。
遇上这等“鸠占鹊巢”之人,
看看法院怎么做!
9月26日一早,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出动30余名干警、5辆警车,冒雨赶往武陵区某别墅小区,对一处三层别墅强制腾房,由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监督执行全过程。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上午9时,随着行动总指挥鲁祖方院长一声令下,执行人员冒着大雨出发,按预定时间到达常德市某别墅小区。该别墅目前由被执行人张某母亲,张某的两个孩子及其前妻居住,张某本人因涉刑事案件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执行行动按照既定方案进行,由基层组织代表、被执行人委托的亲属现场见证,法官们对室内的所有物件逐一装袋、编号、登记,聘请搬家公司的专业人员拆卸、搬运、装车运送到指定地点封存,待被执行人领取。整个腾房工作一直持续到当天中午,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所有物件经见证人一一签字确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这栋三层别墅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标的物。此前,它属被执行人张某所有,2014年被执行人张某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过户给了申请人卜某。但是,由于当时张某的一家老小全住在这里,申请人考虑到朋友情分,并未要求张某及其家人搬出,而是与被执行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卜某将别墅出租给张某,租期一年,即2014年6月20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止。租金为每月3000元,每半年缴纳.
谁知,张某一家居住后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也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搬离房屋。2016年,忍无可忍的卜某将张某告上法庭。经审理,武陵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及违约金,同时判决张某自判决生效20日内搬离该别墅。
搬走屋内物品
由于张某一家拒绝搬出别墅,卜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反复多次向被执行人做工作,详细阐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予腾交房产。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武陵区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强制腾房行动,将房屋强制腾空后交给申请执行人。
物品登记造册
这次执行行动由武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祖方在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学东现场指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指挥中心、执行现场一同见证、监督。经过一上午的努力,武陵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有序的将房屋腾空,并贴上了法院封条,至此,该案妥善执结。
执行指挥中心
2018年1月至今,武陵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85件,共办结2683件,结案率81.67%,结案标的额4.4亿元,共司法拘留5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78人,限制高消费3034人,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案件12起16人,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武陵区人民法院表示,要以铁的手腕和决心,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