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芙蓉普法】疫情期间企业和员工重点关心的复工后工作及制度问题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2-15 09:35:18
摘要: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后工作及制度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国务院办公厅、人社部、各级政府等都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春节过后,用工回潮,企业的用工制度该如何妥善应对?芙蓉律所特将相关信息及内容进行整理、分析、总结,以问答的方式列出,以便各企业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员工篇一、疫情期间,普通员工是否可以拒绝...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后工作及制度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国务院办公厅、人社部、各级政府等都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春节过后,用工回潮,企业的用工制度该如何妥善应对?芙蓉律所特将相关信息及内容进行整理、分析、总结,以问答的方式列出,以便各企业及时应对,妥善处理。

员工篇

一、疫情期间,普通员工是否可以拒绝到武汉工作?

答:可以拒绝,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除外。

虽然武汉未被认定为疫区,但普通人到武汉无疑存在较大风险,且有碍防疫工作的开展,损害公共利益,员工可以拒绝。参考《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除特殊工作人员外,劳动者可以拒绝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面对危险,医务人员能否拒绝去武汉或拒绝到就职医院上班?

答: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因为疫情,企业生产因疫情所急需的物资,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答:员工不可以拒绝。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劳动部、人事部,令第146号,1994年)的第七条规定,“各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职工加班加点。

下列情况除外:

(一)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三)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四)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进行抢救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四、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是否可以拒绝出差?

答:如果政府已解除了有关防控措施,不得拒绝。

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基本属性,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时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排,除有特殊情况出现或者劳动合同中有除外约定,否则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出差安排。在政府解除有关防控措施之后,员工应服从出差的安排。

企业篇

一、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曾患病的员工回单位上班吗?

答:如果员工已治愈或已排除传染病嫌疑,不可以。

这种行为属于用工歧视,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可否让员工在家工作?

答:可以的。

假期结束后,有一些是在家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完成,劳动者不得拒绝。劳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人格从属性、人身依附性,劳动者应服从用工管理。

三、企业让员工在家上班,员工拒绝在家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答:可以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也即法律规定劳动报酬按劳分配,员工不提供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还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未解除期间,职工拒绝企业关于提前返岗的要求,企业可否对职工作违纪处理?

答:不可以,除非提前返岗符合法定需加班的情形。

五、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拒绝上班,如何处理?

答: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基本属性,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时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排,除有特殊情况出现或者劳动合同中有除外约定,否则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在政府规定的延期上班时间期满后,如无特殊情况的,员工应正常上班,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处疫情期间,属于特殊情况,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企业已经取得复工许可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处理,如员工确实无故意旷工的情形的,可安排员工年休假或事假,也可通过协商待岗、中止劳动关系等,并签订相应协议,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可引导员工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如员工不愿意配合的,则可按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处理,比如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旷工处理。

企业未取得复工许可的,员工可以拒绝上班。

六、用人单位根据疫情,制订相关的消毒等卫生制度,员工是否必须遵守?

答:员工必须遵守。

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基本属性,对于企业的合理安排,员工必须接受。如果企业制度的卫生制度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具有合理性且也没有损害员工权益的,员工必须遵守,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

七、员工因为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回到单位复工,企业应如何应对?

答:这种情形下,员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企业不得以旷工为由对职工进行处理,但是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者地区交通限制通知等材料;职工因交通限制不能按时返岗时间较长,或者职工从重点疫情地区回到工作所在地并居家观察期间较长的,企业可考虑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或引导职工办理事假手续。(作者:芙蓉律师事务所 刘思思)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