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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司法局全力督查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4-26 17:41:21
摘要:根据安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安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司法局具体组织,于4月14日至17日对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进行了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专项督查。本次督查以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具体落实《安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9〕9号)情况为重...

 

根据安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安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司法局具体组织,于4月14日至17日对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进行了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以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具体落实《安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9〕9号)情况为重点,通过查阅资料了解是否建立配套实施细则、是否建立相关清单、是否公示执法事项;通过走访现场掌握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施配备及听证室等办案场所建立相关情况;通过抽查案卷评议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执法程序是否正当、自由裁量权适用是否规范。

通过督查发现,四个执法部门基本落实了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单一,执法部门简单将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划等号;二是执法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形式、轻实质;四是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偏重于合法性,忽略合理性。

下步工作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着力抓好三方面:一是要求各乡镇及部门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着力抓好执法监督,坚持专项督查常态化,继续采取随机方式对其他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并每月一通报,将其结果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三是做实重大决策全程法律服务,严把法制审核关,切实降低法律风险。(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夏侥 邱兴云)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