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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司法局荣获“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2-08 17:38:53
摘要:2月8日,常德市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 2020 年度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 文明(标兵)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家庭的决定》(常文明委〔2021〕1号)文件,安乡县司法局荣获“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安乡县司法局自2017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始终团结一心,共创共建,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内提环境,外树形象,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的标准层次,为平安安乡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月8日,常德市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 2020 年度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 文明(标兵)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家庭的决定》(常文明委〔2021〕1号)文件,安乡县司法局荣获“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安乡县司法局自2017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始终团结一心,共创共建,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内提环境,外树形象,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的标准层次,为平安安乡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召开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动员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黄辉任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创建方案,统筹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开展青年干部培养“每月一学”活动

二是强化学习练兵,提升队伍素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各种文明行为规范,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创新开展青年干部“每月一学”活动,助力学习型机关建设。

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拓展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涵。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户帮户亲帮亲”、“认领微心愿,争当圆梦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春节趣味运动会、元宵猜灯谜、七夕联谊会等“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

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

健身房活动场所

四是优化环境设施,树立文明形象。完善办公楼功能,设置图书室、健身房、荣誉室、心理咨询室等活动场所,充分利用道德讲堂、机关走廊,围墙展板打造机关文化阵地,严格执行内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绿化美化,打造舒心办公环境。

机关大院环境卫生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安乡县司法局将把获得“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作为新的起点,把文明创建工作更深层次的融入到每一项司法行政业务中,充分彰显文明创建在鼓舞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把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记者:邱琪 通讯员:刘靓利 )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