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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嘉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1-07-21 10:51:18
摘要:2021年6月19日,李某在搬卸瓷砖时发生意外,导致腿部受伤及多处骨折,双方在工伤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津市市嘉山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及时安排人员调查和了解情况,7月19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会上,李某要求方某赔偿后续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0万元,方某认为赔偿要求过高,双方互不让步。调解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点向双方释法明理,李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双方虽然没...

 

2021年6月19日,李某在搬卸瓷砖时发生意外,导致腿部受伤及多处骨折,双方在工伤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津市市嘉山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及时安排人员调查和了解情况,7月19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会上,李某要求方某赔偿后续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0万元,方某认为赔偿要求过高,双方互不让步。调解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点向双方释法明理,李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但存在劳务关系。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就此案进行协商处理。经过司法所调解员的疏导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方某一次性赔偿李某6万元,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纠纷得到了解决。

津市市嘉山司法所耐心倾听双方意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促成了双达成和解,并得到了调解双方的认可,将矛盾化解于基层,修复了双方矛盾。(记者:邱琪 通讯员:孙明丽 段尚兰)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