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徐志斌搬迁至永德村,1997年年徐志斌在永德村结婚,同时提出找村里要田地,1998年周珍兰外出打工,1999年村里为了不让周珍兰的田地荒废,将其1.42亩田地交由同村徐志斌耕种。2002年周珍兰务工回家搬到县城,2019年周珍兰做了开颅手术,2021年周珍兰回永德村养老要求徐志斌归还其1.42亩田地。徐志斌以当时周珍兰抛荒是村里要求自己耕种且现在土地确权在自己户头上为由拒绝。双方因土地归属产生纠纷。
安乡县司法局北河口司法所所长左春光在做完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调沟通,经过努力,最终周徐两家人达成调解协议:1.徐志斌现在经营的2.21亩土地(实测),将其中的1.21亩土地返还给周珍兰;2.整块土地2.21亩,从南往北留足1亩给徐志斌(东西长37.7米,南北宽17.8米),剩下1.21亩归周珍兰所有;3.以从南往北留足一亩处为中界线,两边均等取土筑一宽为三十厘米的田埂;4.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再为此事产生纠纷。(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李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