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张伟琼的丈夫蒋最良找危淑元借了30000元现金;2016年时,蒋最良还了10000元钱,并给危淑元的丈夫打了一张余下20000元钱的欠条,承诺每年给危淑元2000元利息钱。2020年1月13日,蒋最良写了一分承诺书,在2020年1月20日前将本金20000元和利息钱2000共计22000一起还给危淑元。2021年2月10日,危淑元夫妻上门要债与张伟琼产生口角,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张伟琼受伤。通过伤势鉴定,张伟琼被他人殴打致伤头部、胸部等致“左侧第7、8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张伟琼认为危淑元打伤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危淑元认为双方互殴,且自己并未采用工具,怀疑张伟琼自己弄伤自己给她下套。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争执不下,随后向安乡县司法局北河口司法所申请调解。
在北河口司法所的组织下,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与协商,最终张危两家人达成调解协议:1.危淑元支付张伟琼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及后期治疗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0元整,此款项从蒋最良(张伟琼的丈夫)欠危淑元欠款22000元中抵扣。(原蒋最良的欠条作废,由张伟琼出示收取危淑元20000元赔偿金收据,此20000元抵扣后由蒋最良支付给张伟琼);2.张伟琼医疗费用抵扣欠款所剩人民币2000元由蒋最良出示欠条,承诺2021年12月31日前还清;3.协议签订后由张伟琼出示谅解书,双方不再为此事产生纠纷。(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李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