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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津市:两场“麦子”一场打 调解止争促和谐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2-05-17 16:49:27
摘要:2022年5月11日,四川某县李某与津市毛里湖镇施某因不同的买卖合同关系产生争议,争议的双方在镇人民调解委会的调解下,以两场“麦子”一场打,让这起相互关连且不同的两案件最终以司法确认方式落下帷幕。时间回到5月11日上午8点多钟,两名群众不约而同地来到司法所,请求对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一事进行调解。接到群众的诉求后,通过了解得知,两人都是做鱼生意的,由于生意上的往来,双方在购鱼、买鱼上因结算等问题产...

2022年5月11日,四川某县李某与津市毛里湖镇施某因不同的买卖合同关系产生争议,争议的双方在镇人民调解委会的调解下,以两场“麦子”一场打,让这起相互关连且不同的两案件最终以司法确认方式落下帷幕。

时间回到5月11日上午8点多钟,两名群众不约而同地来到司法所,请求对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一事进行调解。

接到群众的诉求后,通过了解得知,两人都是做鱼生意的,由于生意上的往来,双方在购鱼、买鱼上因结算等问题产生了争议,由此产生纠纷。

调解现场,当事人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双方没有退让的意思,一方以卖鱼应将所有的卖鱼尾款结清,另一方以购鱼款应该结帐,两方数据仅仅相差5000元,看似很小的一件事,却是让两方互不退让,一直僵持着。

为了解开双方心结,本着追根溯源的得则,将一个案件一分为二的看,前有因后有果,先从买鱼结算开始,李某未结算,才导致施某购鱼后不予支付款项。弄清原委后,调解工作正式开始,购鱼款先行支付共计66000元,而买鱼款61000元则采取先行支付一半(31000元),余款分期支付。为杜绝达成协议后产生新的矛盾,对已调结的两案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分别向津市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至此,申请司法确认的双方当事人已如释重负。回去后多天的他们在调委会的回访中表露了他们的心声,解“结”来调解,伤感不伤和。(通讯员:唐伟)


责任编辑:刘玺东